近日我市出台《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成办发【2017】50号),得到广大市民关注,很多已购房市民入户热情很高。在此特别提醒大家:2018年1月1日前已购房人员,在2018年1月1日后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。所以大家可以合理安排时间,不必着急喔!
刚才,成都公安官方渠道(“成都公安微户政”公号)再次给出了政策解读。以下为官方解答:
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,欢迎在工作日9:00~17:00拨打下面咨询电话:
凤凰房产也将会持续跟进政策解答。
金科天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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